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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促环保税征收工作深入落地

时间: 2017年08月20日 来源:中国家纺协会官网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三部门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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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官员8月14日表示,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内化环境成本。
  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今年6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已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了部局层面的征管协作机制,为各地加强部门合作作出了示范表率。7月下旬,财政、税务、环保三部门已完成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下一步,三部门还将加快推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立法,加快制定环境保护税法配套规定和技术规范,积极稳妥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各项准备工作。
 
  环保"费"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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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意味着传统的排污收费制度,在实施近39年之后将退出历史舞台。
  环境保护税法在纳税人、征收对象等方面都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环保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税的税目根据现行排污收费项目来设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计税依据也沿用排污费计费办法,按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环保税的计税标准是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同时增加了上限: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
 
  会不会增加纺织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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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税开征后对两类纺织企业影响可能比较大:一是原来缴纳排污费不规范的企业,今后强制力度会加大;二是污染物容易计量的行业,今后的压力会比较大,税额增长会非常明显。新的环保税收税的四大类征税目录,纺织行业基本都有涉及,所以传统的纺织、印染企业将会遭受很大压力。
  据悉,目前江浙、广东一带等纺织印染加工业集中地区,已普遍提高了废水处理排放标准,对废水排量也进行严格限制。环保要求的提高已使部分地区纺织印染企业知难而退,其产能扩张面临着严重的威胁,随着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纺织印染企业的绿色转型之路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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